2011-06-10 10:39
来源:本站原创
系统提供红字和蓝字采购发票的对等核销和反核销的功能。该需求的应用非常广泛: 对于同一张采购入库单,屡次暂估,而最终发票没有到达,用户希望能够使用红字发票将其冲销;同样对于一张发票,最终货物没有到达、使用红字发票对冲,但没有发票相核销,这两张发票都无法审核成功等等。由于这些需求,我们特增加红字和蓝字采购发票对等核销功能,以满足客户需要。
进行对等核销的采购发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Ø 对等核销的必须分别为红字和蓝字的已审核采购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发票必须全部为审核未钩稽的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发票其事务类型必须一致,即蓝字采购普通发票对应红字采购普通发票、蓝字采购专用发票对应红字采购专用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是两张业务相同、数据相反的单据,包括两张单据的供应商、采购方式、物料、辅助属性、条目数等内容均一致,而每个条目的数量相反(即相加为零)的情形下才能予以对等核销;
Ø 一次只能选择两张单据进行对等核销;但一次只能选择一张单据进行反核销;
Ø 反核销的两张发票不能生成记账凭证。
在进行对等核销前,先要了解对等核销对发票状态的影响
1、对等核销后的采购发票不能再与发票核销;
2、对等核销后的采购发票视同钩稽,可以通过查询钩稽关系查询。
对等核销的操作介绍
在采购发票序时簿,使用快捷键Ctrl选中两张符合对等核销条件的采购发票,单击工具条上【核销】、或选择〖操作〗→〖核销〗,系统会检查两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及供应商、物料、条目数、数量(相加为零)是否一致,然后予以对等核销;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
反核销操作
对于已经执行对等核销的单据,可以执行反核销。 反核销只能选中一张单据,对其进行反核销,则另一张与其对等核销的单据也反核销了。
同样在“采购发票序时簿”,选中一张已经执行对等核销的采购发票,选择〖操作〗→〖反核销〗,系统会检查该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将二者一起作反核销处理,两张单据同时变为非钩稽状态;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
对等核销单据的账务处理
对等核销的发票,不进行账务处理,在存货核算系统的【生成凭证】界面不显示这类单据。具体请参考《金蝶KIS专业版联机帮助-存货核算》的相关处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