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0 10:43
来源:本站原创
销售发票的对等核销及反核销
系统提供红字和蓝字销售发票的对等核销和反核销的功能。该需求的应用非常广泛: 对于同一张出库单,而最终发票没有开出,用户希望能够使用红字出库单将其冲销;同样对于一张发票,最终货物没有发出、使用红字发票对冲,但没有出库单相核销,这两张发票都无法审核成功…… 由于这些需求,我们特增加红字和蓝字销售发票对等核销功能,以满足客户需要。对等核销可以实现特殊业务的完整处理,将红蓝单发票对等核销后,查询蓝单可以实现完整业务的处理,
销售发票的红蓝单要实现对等核销,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Ø 对等核销的必须分别为红字和蓝字的销售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发票必须为已审核未钩稽的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发票其事务类型必须一致,即蓝字销售普通发票对应红字销售普通发票、蓝字销售专用发票对应红字销售专用发票;
Ø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是两张业务相同、数据相反的单据,包括两张单据的客户、销售方式、物料、辅助属性、条目数等内容均一致,而每个条目的数量相反(即相加为零)的情形下才能予以对等核销;
Ø 一次只能选择两张单据进行对等核销;但一次只能选择一张单据进行反核销。
进行发票的对等核销操作,先了解这个操作对发票状态的影响:
Ø 对等核销后的销售发票视同钩稽;
Ø 对等核销后的销售发票不能再与发票核销;
在了解发票操作对等核销的条件和影响后,我们来看一下对等核销的操作
在销售发票序时簿,使用快捷键CTRL选中两张符合对等核销条件的销售发票,使用工具条上【核销】按钮、或选择〖编辑〗→〖核销〗,系统会检查两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及客户、物料、条目数、数量(相加为零)、销售方式是否一致,然后予以对等核销;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
对等核销成功后,系统会将对等核销的操作员填入钩稽人字段,对等核销的时间填入钩稽时间,同时置钩稽标志。
反核销操作
对于已经执行对等核销的单据,可以执行反核销。 反核销只能选中一张单据,对其进行反核销,则另一张与其对等核销的单据也反核销了。
同样在销售发票序时簿,选中一张已经执行对等核销的销售发票,选择〖编辑〗→〖反核销〗,系统会检查该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将二者一起作反核销处理,两张单据同时变为非钩稽状态;如果出现不符合的条件,系统给予提示,然后返回序时簿界面。反对等核销,会取消单据的钩稽标志、钩稽时间和钩稽人。
对等核销单据的账务处理
对等核销的销售发票,在核算系统分别生成科目一致、金额方向相反的红、蓝字的凭证。 具体请参考《存货核算系统手册》的相关处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