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6 13:40
来源:本站原创
销售单是确认商品销售的书面证明,是供货单位开给购货单位,据以付款、记账、纳税的依据。销售单身兼出库和发票两种职责,是企业商品发出、销售收入确认和商品成本结转的重要标志。
销售单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等多种发票类型,本系统销售单支持现销、赊销、委托结算、分期收款结算及销售退货等多种业务的处理。该单据可清晰地跟踪销售出库、委托代销、结算、收款、退款、退货等整个销售业务过程。
单击〖功能〗→〖销售管理〗→〖销售单〗,或者单击‘销售管理’导航图中的<销售单>图标。
1、销售单包含四种单据类型:<销售发货>、<销售退货>、<委托结算>、<委托结算退货>,分别用于处理销售发货出库、销售退货、委托代销结算以及委托结算退货业务。
2、填制<销售收货>可以手工制作,也可以选择客户后,通过〖关联〗→〖选择销售订单〗来选择销售订单关联生成; 同理,<销售退货>可以手工录入或者关联<销售发货>生成;<委托结算>必须通过选择<委托入库>关联生成,不能手工录入。<委托结算退货>必须通过选择<委托入库>关联生成,不能手工录入。
3、一张<销售发货>单据可以关联引用多张<销售订单>的多个明细分录生成,关联<销售订单>生成后可以增加、删除明细,也可以修改引用的订单记录的数量、单价;<销售退货>、<委托结算>和<委托结算退货>也同样具有这种特性;一张<销售订单>允许被同一张<销售发货>单据重复引用,从而实现对<销售订单>某一条明细分录按不同仓库、批号等方式出库的拆分要求,实现完整的订单执行跟踪。
4、销售的发票类型有 “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其他”等类型,默认为“增值税发票”,只有选择“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单据表体才能显示增值税税率、税额、实际含税单价以及价税合计等内容。
5、销售单现金收款销售
<销售单>的本次收款用于处理现金结算销售,同理针对<销售退货>则用作现金退款处理。
录入了本次收款后,结算账户则成为必填项目,用于记录收款科目,供财务生成现金银行收款凭证。
部分收款时,未收款或未退款完毕的余额自动形成当前客户的应收款,可被后续的<销售收款>单据关联或与<预收款>单据核销。
整单收款时,可以处理现金折扣抹零或多收的情况,本次核销自动继承表体表体“价税合计”(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总计数或“金额合计”(其他类型)总计数,将实际收款数填写到本次收款字段中,指定抹零或多收的金额所属的优惠科目,供财务生成凭证。
6、双击表头“本次收款”金额后的按钮,可调出“多账户收款”窗口,在此窗口可录入多个收款账户,实现同一笔收款的多种收款方式在同一收款单中一次性处理。
7、在销售单中可直接用预收款冲抵本销售单的金额。操作方法如下:
(1)点击工具栏中的【冲预收款】,打开“冲抵预收款”窗口
(2)在“冲抵预收款”窗口中,点击【选源单】,系统会调出对该客户的所有未核销预收款
(3)在上图“预收源单序时簿”中,选中要冲抵的预收款(可双击选中某一笔预付款,也可按住键盘“Ctrl”键或“Shift” 键选中多笔预收款),然后回车或点击工具栏中的【返回】,即可将要冲抵的预收款选中到“冲抵预收款”窗口中。
(4)在“冲抵预收款”窗口中填入“本次核销金额”(每笔预收款的本次核销金额须小于等于其未核销金额)
(5)点击【确定】,系统会将本次冲抵预收款的总金额回填到销售单表头的“本次冲抵”中,“本次冲抵”金额不可手工修改。
(6)单据保存后,双击表头“本次冲抵”数值后的,可以查看本次冲抵的预收款明细。
8、销售单审核后,可关联生成<销售退货>或<销售收款>单据,快速处理后续退货或收款业务。
请参考价格、折扣跟踪及客户等级
当销售单的各种单据已经存在收款或退款等业务,可选择〖关联〗→〖查询收款记录〗查询到该销售单的详细收款过程。
销售单的收款过程包括<销售发货>和<委托结算>单据中的现金付款、<销售退货>和<委托结算退货>的退款、销售单与预收款核销收款以及<销售收款>关联销售单收款等过程。
同时,<销售发货>选择〖关联〗→〖查询销售退货记录〗或者<销售退货>选择〖关联〗→〖查询销售发货记录〗可以对应查询出相应的关联单据及业务联系。
选择〖查看〗→〖历史价格查询〗,可以详细了解到某商品对应所有客户,或者某客户的所有商品历史价格信息,为后续业务的签订、销售出库以及收款结算提供全面的决策依据。
在销售订单、委托代销单和销售单填制过程中,如果选择了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单据表体显示“增值税税率”列,通常默认值为17%,但如果‘基础设置’→〖账套选项〗→〖账套信息〗功能中设置的默认增值税税率不等于17%,则自动获取该默认值作为销售系统各个单据中的默认增值税税率。
商业往来中赊欠是非常普遍的,企业会依照业务往来额度以及授信等因素影响,为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的结算期限政策,例如固定期限结算或月结,客户本身可以指定默认结算期限,这个期限将被携带到销售单中,作为当前单据的默认收款期限,并允许修改,以适应灵活多样的业务。
如果销售单关联<销售订单>生成。
①、<销售发货>保存后,单据上各商品数量将累增反写到<销售订单>相应的发货数量中,如果<销售订单>执行完毕则自动转为“关闭”状态,并标识“关闭”图章。
②、<销售退货>保存后,单据上各商品数量将累减反写到<销售订单>相应的发货数量中,如果<销售订单>已经关闭,则自动转为“未关闭”状态,并取消“关闭”图章。
③、由于<委托代销>单据只是作为委托代销的结算,不设计到实际的出库,实际的出库是在<委托代销>单据中处理,故<委托结算>保存后不反写订单的执行数量。
<销售退货>可以关联<销售发货>生成或手工录入,单据表体录入商品时,单价自动携带<销售发货>单据中的相关销售单价,按照实际退货单价进行修改确认。
<销售退货>业务的商品“入库成本”是受关联的<销售发货>影响的,自动获取原单销售成本单价作为入库成本单价;如果<销售退货>不是由<销售发货>单据关联生成,则自动以当前库存成本单价作为退货商品的入库成本单价。
<销售退货单>保存后,如关联<销售发货>或<委托结算>生成,其退货数量累增反写到相应单据商品的“退货数量”列;在销售单的“退货数量”列可以直观地反应当前销售单的商品退货数量;通过关联查询则可以查询出详细退货跟踪记录。
<委托结算退货>的销售金额及成本规则与销售退货一致。
销售单中,<委托结算>必须关联<委托代销>生成,作为代销的结算环节不影响出库,但<销售发货>需要处理商品的出库操作,针对采用了批号管理的商品需要选择发出的批次,通过选择相应的批号来自动携带出仓库、辅助属性、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至,可以快速定位相应的批次;而<销售退货>处理商品的入库操作,针对分批认定法计价的商品需要指定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等相关信息,具体操作为“在批号列按F7或者单击批号列右边的小图标调出批次选择窗口”。
分批认定法计价的商品不能负库存出库。
支持同一批商品“多次入库”、“一次发出”,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及辅助属性都完全一致的多次入库可以一次性发出。
针对按保质期管理的商品,录入后“生产日期”默认为系统日期,并自动根据商品的“保质期”计算出“有效期至”,有效期至允许修改,并且不会反算生产日期,例如药品的有效期至通常不等于生产日期+保质期。
销售单的成本金额字段可以通过权限控制是否显示,如果需要将这几个字段在单据界面隐藏,那么通过设置权限中业务单据—其他—查看销售出库成本即可。
企业发生的运杂费,可以在单据中进行记录,分我方支付运杂费和我方垫付运杂费记录。点击单据界面工具栏中的按金额分摊或按数量分摊按钮,系统会自动将单据头中的我方支付运杂费分摊到单据体的我方支付运杂费字段中。此费用不计入成本,但在销售毛利明细表和销售毛利汇总表中提供了单独的字段进行反映。
单据体中提供了车号字段,可以记录每一次发货所用车辆的车牌号,并可以在报表中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