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9 10:07
来源:本站原创
在“系统设置”模块点击〈凭证字〉,可以对凭证字进行新增、修改和删除的操作。如图:
图10-4
凭证字:反映凭证属性的简称,如“收”、“付”、“转”等。
新增凭证字:输入新增的凭证字的名称,同时可以输入科目范围控制,如下图10-5所示。说明:在新增凭证字窗口,系统提供了科目范围限制选项。如凭证字为“收”字时,用户可输入借方必有现金与银行存款科目,即在借方必有选择框中输入:101-102。这样,在凭证录入窗口,当选择凭证字为“收”时,如果不输入101或102科目,在存盘时系统会提示凭证不符合借方必有(101-102)的限制。
图10-5
删除凭证字:将光带定位至待删除的凭证字,单击<删除>即可。
修改凭证字:将光带定位至待修改的凭证字,单击<修改>进入凭证字修改画面,修改后确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