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案例分析>详情页

交通运输业缴税实例(二)

2010-07-02 09:32

湛江市XX镇办海岛水运公司,经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其税款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定率带征(企业所得税带征率为1%)8月份取得运费收入100,000元,另外为顾客代垫的装卸搬运费20,000元,烽火角过闸费5,000元,海岛码关管理费15,000元。

该水运公司8月份应纳税款的计算:

1、营业税:为顾客代垫的装卸搬运费、过闸费、码关管理费等应并入运费收入全额计税

100,000+20,000+5,000+15,000)×3%=4,200(元)

2、企业所得税:(100,000+20,000+5,000+15,000)×1%=1,400(元)

3、城建税:4,200×5%=210(元)

4、教育费附加:5,200×5%=210(元)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若政策变化请按新政策执行,若各地政策存在差异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