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2010-08-06 13:42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上一篇:纳税人转包的技术服务费用,能否从营业...
下一篇:代相关单位、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6-25
2010-07-27
2010-07-26
2010-05-24
2010-06-03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