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自产设备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征税?

2010-08-06 10:23

问:企业自产的机器设备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按视同销售来计算缴纳,该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因此,企业将自产的机器设备用于出租,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于视同销售额的确定,应该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来确定。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