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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10:01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9〕13号)第一条要求,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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