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02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选定了82个城市作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株洲也在此列。记者昨日从株洲获悉,该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该方案,对初次创业人员,登记条件、经营范围、出资限额、经营场所及冠名、注册资本额等限制均将放宽: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参与连锁门店和配送中心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合法有效文件,到工商行政部门直接登记办理;住宅可作为经营场地。株洲市本级将筹集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上,县(市)区分别筹集200万元以上,设立创业基金,为创业者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方案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免收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降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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