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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加油站税控初始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11-09 12:00

 
青国税征字[2000]66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0-11-09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加油站税控初始化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一、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加油站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运行硬件环境为PC机586或以上机型,因此,请知照各县(区、市)于11月25日前将586或以上机型的计算机调配至征管科(综合管理科),以利于加油站税控初始化的运行。二、请各州、地、市于11月30日前,将所辖计算机的调配结果上报省局征管处并抄送计算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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