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地方法规>详情页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6-07-01 12:00

 
深国税发〔1996〕35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07-01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三达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140)转发给你们,市局要求各分局对此类情况的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应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加强征收管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140号通知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