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14:19
发文单位:财政部
发文文号:财会[[2004]2号
发文时间:2004-04-27
(一)长期借款
1.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3.发生利息、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长期借款等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等
(3)属于发生的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在符合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4)属于发生的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冲减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工程成本。
(二)长期应付款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
贷:长期应付款(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按应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2.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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