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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2011-05-17 15: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紧急通知》(甬政办发〔2004〕147号)下发后,余姚市、镇海区和北仑区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日常各项工作扎实细致,经费安排得到了有效落实;江东区政府和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也已基本落实了软件采购经费。但是,各地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并不平衡,除上述地区外,其他地方政府和管委会的软件采购资金尚未得到落实,其中江北区尽管成立了领导小组,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致使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明显滞后。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各地及其下属部门在2005年底前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一岛”管委会)要从建设诚信政府、信守国际承诺、维护国家形象和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的通报》(浙政办发明电〔2004〕225号)文件和甬政办发〔2004〕1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从2005年4月份起,各地要在每月月底及时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区政府正版软件使用工作进展情况。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联系人:苏志杰,联系电话:87183439、87183434、87183430(传真)。

二、未完成政府部门软件核查或核查数量不准确的地区要进一步抓紧核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尚未落实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地区要尽快安排落实到位。

三、2005年4—5月份,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12日 实施日期:2005年04月12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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