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9 12:12
港澳台及外籍公民08年CPA考试报名简章
附1:
全国考办各报名地点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
一、全国考办北京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六层 考试部
二、全国考办上海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2楼
三、全国考办广东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九楼
四、全国考办深圳特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五、香港会计师公会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 胡忠大厦27楼
六、澳门会计师公会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十三号美美商业大厦十一字楼
七、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
台北市会计师公会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号仰德大楼九楼之一
附2:
报名费收取价格明细表
报名 地点 |
考试地点 | ||
香港 |
北京市 |
上海市 | |
香港 |
每科480港元 |
/ |
/ |
澳门 |
每科480港元 |
/ |
/ |
台湾 |
每科480港元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手续费 10元人民币 |
北京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手续费 10元人民币 |
上海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手续费 10元人民币 |
广州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手续费 10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手续费 10元人民币 |
附3:
有关QP合格人员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事宜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有关人员可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条件:已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且全部合格的人员。
2.豁免内容: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目。
3.提供资料:申请豁免人员需要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豁免申请表1张(见附表一)。
(2)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件复印件1张。
(4)近期免冠照片1张。
4.申请方式:申请将采取邮寄方式。申请豁免人员将资料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邮编:100081。
5.申请回复:申请人员递交豁免申请后等待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一个月内予以邮寄回复,如果豁免申请审核通过将发放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
附表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统一考试豁免申请表
(QP合格人员)
姓名 |
|
性别 |
|
照 片 |
学历 |
|
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
身份证明 及 号 码 |
|
发证机关 |
| |
出生年月 |
|
长期居住 所 在 地 |
| |
通信地址 |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
邮编 |
|
传真 |
BAIDU_CLB_SLOT_ID = "8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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