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2 18:56
发票能否跨省使用? 问:我在当地一家饭店用餐后,取得了一张外省的发票,也是服务业的发票,请问这张发票能用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踌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提示:该发票不可以在本省使用,因为此发票为外省发票,该饭店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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