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编辑推荐>详情页

广州地税网上申报

2010-12-01 16:34

广州地税网上申报  广州地税网上申报地址 http://www.gzds.gov.cn/

  
申报软件升级完善常见问题的处理

1.对于新使用这个软件的企业,可以直接使用新版个税明细申报软件,不再通过补丁软件升级。

个税明细申报软件的最新版本(应用程序V1.60.9、计税公式V1.2.18)已挂在省局门户网站供纳税人下载。

说明:(1)税务前台也可以通过该网站下载后供纳税人到前台拷贝。

      2)建议用户使用迅雷等下载工具进行下载。

3)如果重新安装,安装过程会提示卸载原来版本,并提示数据库文件已经存在,如下图,选择“否”,可以保留原来的数据,否则会清空历史数据。

2.成功下载补丁软件,但无法正常升级使用。

情况一:下载升级补丁软件后,无法打开补丁文件,系统提示“运行错误”。

    因:此错误出现的原因在于用户没有完整下载补丁文件。

解决办法:建议用户使用迅雷等下载工具进行下载,再试多几次,直至成功。

情况二:升级补丁软件后,系统提示成功升级,但打开原“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显示的当前版本仍为“应用程序V1.60.9、计税公式V1.2.17,再次点击补丁升级按钮时,提示升级失败,失败原因描述:当前个税申报软件已是最新版本,不需要再次升级

    因: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用户在安装1.60版本成功后,曾经将整个程序目录拷贝至其他目录下使用,而原目录仍旧保留。使用拷贝的目录将不能升级到新版本。

解决办法:升级前将拷贝的目录覆盖回原来安装的目录,运行升级软件,使用系统安装后的目录。

3.成功升级申报软件,但“减除费用标准”各异。

情况一:升级补丁软件后,系统提示成功升级,当前版本为:应用程序V1.60.9、计税公式V1.2.18(即为最新版本),但在输入申报数据的申报数据录入法定减除费用额一栏显示为1600元;

业户端软件升级后,在申报数据录入界面中,所得期20083月份及之后的数据在特定条件下仍显示法定减除费用额为1600元,但计算汇总时会按2000元进行:

1)用个税软件的历史功能复制所得期20083月份之前的数据;

2)软件升级前已经录入所得期20083月份及之后的数据;

以上两种情况属正常现象,无需特别处理。

情况二:升级补丁软件后,系统提示成功升级,当前版本为:应用程序V1.60.9、计税公式V1.2.18(即为最新版本),但在输入申报数据的申报数据录入法定减除费用额一栏显示为800元;

情况三:升级补丁软件后,系统提示成功升级,当前版本已为:应用程序V1.60.9、计税公式V1.2.18(即为最新版本),在输入申报数据的申报数据录入法定减除费用额一栏显示为0元。
   
以上两种情况属于不应出现现象,请出现上述情况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反映。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