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0 20:14
近日,深圳市某路桥公司财务人员来到宝安地税部门,依法缴纳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共135万元。至此,该公司因使用假发票、未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等原因查处一案正式结案。
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主要经营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在税务系统的专项检查中,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该公司工资凭证时发现,部分奖金是以福利、工会、困难补助的名义进行发放的,初步计算,有好几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未扣缴申报;在核对公司成本、费用列支凭证时,稽查人员无意中发现公司2007年开出的两张外包工程发票疑似假发票。凭这个突破口,稽查人员从海量的凭证中查验出了大量假发票,从2007年的9张假发票涉及金额99万元,到2008年的39张假发票涉及金额640万元,至此,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于是按照税法规定给予该公司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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