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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罚的执行----到银行缴纳罚款【税务处罚】

2010-09-27 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税务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指定的银行可以是当事人的开户银行,也可以是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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