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财务管理>详情页

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账务技巧

2010-08-31 14:10

  ①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在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时,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但不作销售处理。企业在投资时,应按合同作价,借记“长期投资” 科目,按该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合同作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首先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贷记“资本公积”反之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长期投资”科目,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科目。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自制半成品

  ③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产成品。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