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31 14:10
①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在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时,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但不作销售处理。企业在投资时,应按合同作价,借记“长期投资” 科目,按该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合同作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首先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贷记“资本公积”反之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长期投资”科目,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科目。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自制半成品
③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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