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纳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0-07-27 11:09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调整为每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