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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把握三重点一难点

2010-08-19 10:55

  《增值税法》一章内容碎、考点多,考生复习时应注意把握好复习思路,突出征税范围、税率、税额计算、出口退税这四大方面重点和难点内容。

  重点: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鉴于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并列关系(平行征收模式),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的大部分内容是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做出界定。

  考生在学习时注意把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用排他的方法把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重点:记忆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1.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17%)和一档低税率(13%),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复习这部分内容时,有一个容易被考生忽视的问题: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税率而使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涉及两种情况—— —3%、减按2%。

  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涉 及4%、6%、4%再减半,共三种情况。

  重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见图3)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应注意以下七方面:

  (一)国内采购进项税的计算要有准确的判断。

  1.当用于同一目的的货物(如在建工程)有着不同的来源时(外购和自产),正是检验考生对不可抵扣进项税和视同销售销项税的运用。

  2.凭票抵扣进项税和计算抵扣进项税的规则要熟练运用,烟叶收购进项税的抵扣要与进一步加工生产卷烟的计算结合起来复习。

  3.不可抵扣进项税的计算要注意直接不可抵扣的范围和需要用分摊的方式计算不可抵扣的方法的运用。用来分摊计算的是不能划分征免的进项税,凡能直接划清征免的,不必用分摊的方式划分。

  (二)境外采购的进口货物要与进口环节关税、消费税合并复习。

  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计税时需要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长考不衰的组合。

  (三)进项税抵扣的时限在2010 年有变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四)已抵扣过进项税的货物在改变用途、毁损等情况时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1.一般材料的进项税转出可按照账面成本乘以适用税率(17%或13%)。

  2.对于计算抵扣过进项税的运费、农产品项目发生毁损,需要将账面运费、农产品还原成原有的计税基础,如毁损货物运费,用账面值除以(1%-7%);毁损农产品用账面值除以(1%-13%)。

  3.对于产成品毁损,其转出的进项税需要用账面成本乘外购比例之后再乘以适用税率。

  4.出口退税计算时,对于计算出来的免抵退税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方面要作进项税转出;另一方面要增加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影响损益和所得税的计算。

  (五)确定视同销售的销售额要细心。

  仔细审题,看是否在题目给出的条件中“藏”有同类货物价格,有可能在某一个给定的业务中存在同类货物的成批价格。

  (六)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六种常见情况。

  1.商业企业零售价;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这种情况);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5.含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七)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涉及增值税“当期销项税”的“当期”问题,这非常重要。

  难点: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

  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与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金额,从进项税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与所得税一章衔接)。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增值税免抵退税涉及到三组公 式:第一组是综合考虑内、外销因素而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免、剔、抵的环节);第二组是计算外销收入的免抵退税总额(最高限)的公式(计算限额的环节);第三组是将第一、第二两组公式计算结果进行比大小对比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明确退与免抵的金额的环节)。

  3.不要恐惧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不难,只是考生接触这样的业务少,且对公式理解不透,才凭空增加了一些神秘感。考生可将公式合并记忆为:对销项的处理——免——不计销项对进项的处理——剔、抵、退

  ①剔:(离岸价-免税料件价格)×征退税率之差

  ②抵:当期应纳税=内销销项-(进项-剔税)-上期留抵当期应纳税≥0不必退税当期应纳税<0考虑退税,但要与免抵退税限度比较

  ③退:限度=(离岸价-免税料件 价格)×退税率将当期应纳税额负数的绝对值与计算出的免抵退税限度比大小,择其小者退税。

  考生要注意区分免抵退税计算中的免抵税额和留抵税额,前者是通过免抵退税政策享受到的优惠额;后者是应纳增值税的负数,留到下期继续抵扣。

  (二)出口货物的“先征后退”。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对其收购货物,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出口退税。即: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出口货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含义与字面意思不同,实质上只有免税、退税两个环节。由于外贸企业出口环节免税,所以外贸企业的先征后退,不是退其应纳税额,而是退其采购进货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的收购金额与退税率相乘计算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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