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某个体户从事加工业务,虽然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账册核算制度不健全,请问能否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进行生产经营?

2010-07-27 10:43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的规定,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