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2 09:49
今年,包头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按照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创业的社会氛围,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日前,包头市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始了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活动。
创建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就业促进法》为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扶持创业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创业技能提高、政策扶持和后续服务,扩大创业群体,达到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
包头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参与创业活动人数占城镇劳动者比例)达到10%以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全市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比重)2009年达到20%以上、2010年达到25%以上;每年对20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创业培训和其它创业服务后,半年内成功创业比率达到55%以上,且带动就业率达到1:5以上; 新创业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达到85%。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返乡农牧民创业人数年增长10%以上。
包头市建立了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发改委、教育、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旗县区同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落实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落实部门责任,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包头市对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将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抓好组织实施,建立统计考核制度,就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争取早日跨入全国创业型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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