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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大学生创业可享5项优惠政策

2010-06-21 09:51

        日前,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持《自主创业证》,3年内可在办理小额贷款、工商登记和税收业务时享受5项优惠政策。

        石家庄市日前出台意见规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主创业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还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石家庄市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到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经费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财政部门还将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者按政策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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