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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政策鼓励家庭创业

2010-06-17 15:14

如今在沪上风头正劲的小型家庭创业项目在南通亮相后,受到下岗职工的追捧。南通劳动部门为此出台新政策,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家庭创业釜底加薪。

  根据规定,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2005年12月底之前从事家庭创业、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家庭创业项目易启动、风险低,如餐饮、小商贸、小工艺等行业入行门槛大约为4万元左右。为帮助下岗职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家庭创业、个体经营,可申请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担保额度。担保贷款限期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以展期一次。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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