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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函(劳社鉴函[2004]48号)

2010-06-17 15: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在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养老护理员系列教程》(以下简称《教程》)。

  该《教程》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特色,结构上针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活动的领域,按照模块式的方式,分“初级养老护理员、中级养老护理员、高级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护理技师”4个级别进行编写。是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用书。

  目前,该教程已经出版,发行工作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属的北京华鉴资料服务中心承担。现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望各地劳动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征订工作。为避免发生误寄,征订单请用正楷填写清楚后,传真或寄回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华鉴资料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梅  王战婴  刘平燕  张志年

  联系电话:(010)84631199—6068,6075,6076 (010)84635513

  传真:(010)8464647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编:1001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惠新支行

  户名:北京华鉴资料服务中心

  银行帐号:0606640120150405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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