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3
“我是下岗职工,想开个小店,有何减免措施?”“我要卖房,需要缴什么税?”11月1日上午,由江苏省地税局和南京市地税局联办的“送税收优惠政策到户服务月”咨询会在南京鼓楼广场举行,税务官员就市民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近十年来,江苏省地税局颁布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下岗再就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全省减免营业税23.64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7.1亿元,全年共计减免税收60.74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减免税额已经超过50亿元,相当于一个贫困省一年的GDP总量。
下岗创业优惠多
一位女士询问,她是下岗职工,最近筹划开家编织店,对此可以得到哪些税收优惠?税务人员表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桑拿、网吧外),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此外,下岗失业人员于2005年年底前成立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人数30%的,并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审核,3年内可免征营业税;如企业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可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也就是说,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私营企业,只要符合规定就可免3年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卖房无需交契税
房屋买卖、租赁如何缴税也是市民关心的话题。不少市民想将手头上的第二套住房卖掉,可该交多少税自己却不知。税务人员解释,销售不动产应该按5%交纳营业税、附加税,另外还需交20%的个税。例如一套房子买时价格30万元,现在出手价格45万元,应缴税为(45万-30万)×5%+(45万-30万)×20%=3.75万元。买房时需要缴纳契税,而卖房无需缴纳该税。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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