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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就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出台 年内安置300残疾人就业

2010-06-17 15:06

烟台市2006年新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0处,通过基地安置300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000户残疾人从业,当年达到所安置残疾职工月收入500元以上,农村户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脱贫率85%以上。这是昨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的。

  据介绍,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分为残联自办型、企业安置型和辐射带动型,市级扶持

资金70万元,其中新建市级基地10处,每处扶持4万元;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1000户,每户扶持300元。各县市匹配资金原则上市级基地每处不少于2万元,县级基地每处不少于1万元,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户每户原则上不少于1700元。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与被安置的300名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吸纳残疾人从业的企业要与残疾人户签订生产资料优惠供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产品合同价回收等三年以上协议,所带动扶持从业的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

 

来源: 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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