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2 09:25
【问题】
由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由银行代扣营业税?
【解答】
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国务院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并无此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再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下一篇:从事海外货运业务是否有免税优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