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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或将十二五开征

2010-05-04 10:09

  4月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 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下称‘社保税’)。” 这一新税种一经提出,立刻引起媒体和业内人士的热捧。10天之后的4月10日,谢旭人在中国财政学会2010年年会上再次提到社保税开征,似乎印证着这个新税种的开征已为时不远。

  记者随后从相关部门处获悉,目前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层面,还没有开始探讨社保税开征问题。尽管如此,这丝毫不影响人们关 注社保税的热情,尤其在民生日益成为重点关注目标的今天。

  费改税之争

  其实,社保税费改革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早在10年前农业税税费改革期间,学界就已经有呼吁将社保费改税,但2006年出台的《社保基金 管理条例》对社保基金提出暂时不征税,规定社保局和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社会保险,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

  在《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出台5年后,费改税改革再次进入官方视野。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看来有点突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 变化,之前在编制‘十二五’税制改革时,没有出现过这个税种。”

  随着这一新税种的再次提出,舆论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是社保税该不该征,如果开征是否会增加民众负担。

  对于该不该开征的疑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社会保障税早晚要征收。

  此观点一出即遭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的反驳,他在“博鳌电视辩论会”上明确指出:“征收社会保障税没有道理,相反应减少税负。”

  社保基金费改税是否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刘桓解释说,“社保税只是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由收费改成了收税,对缴纳人没有影响,纳税人的负担不会增 加,但是社保资金在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等方面,却有相当大的差别。”

  社保基金存两大问题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条例》规定,收费部门各省不一。目前全国有17个省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厦门和宁波)是由地税局征收,然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 划拨给社保部门支付。而剩下的一些省份、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则由社保局征收。

  由于征缴单位的不同,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大相径庭。

  “从中国17个省和两个单列市的实践来看,社保由费转税,是基于中国国情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从征收效率、成本和资金安全性来看,费改税更优 越。” 刘桓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之所以社保由费转税,主要是因为目前社保基金存在两大问题。

  首先,社保局征收的社保基金使用效果并不好。由社保局征收,必定要单独找一批人去进行企业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工资,通过类似税务总局的征管软 件,去进行调查、稽核、征缴,这个过程就产生了行政工作的浪费,“本来有一个人在干这个事,现在又找另一个人干这个事,就会多出一份行政开支,这笔钱是 ‘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从社保基金的收费中扣除。据我了解,社保基金去年返还的水平就很低,有的地方社保返还率不到40%,大部分变成费用了,就非常不 经济。”

  其次,是资金的安全问题。社保基金以费的形式进入到地方金库,有可能产生贪污和浪费,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上海社保案。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国库是分层级的。如果费改为税,中央将把这笔资金统一调拨到中央财政金库,就不再是地方代理。如果是费,就要进入各 级政府,政府可以掌控银行账户。尽管地级市以下级别的地方领导动不了这笔钱,但是作为省长、省委书记这一层级是可以动用的。

  “如果改为社保税,就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安全性,有利于提高社保资金的统筹层级,打破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刘桓 说。

  仅2亿多人缴纳养老保险

  据悉,目前,大多数高福利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税费制度,主要作为特别的医疗、失业福利和养老金筹资的补充来源。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社会保险法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对此,法律界人 士认为,社会保障税开征首先要完善立法,通过法律明确,为征管提供法律依据。

  “如果法律规范了,对企业而言,就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如果企业不交社保税,就是偷漏税了,国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封企业账号,对企业进行保 全措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了解,到2008年6月底,我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4亿人。医疗、养老的参保率相对较高,但占城镇从业人 员的比例仍在80%以下;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口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部分人群,尚未完全进 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之内,但一些城市已对此进行试点。

  随着国家保民生战略的提出,社保基金的覆盖人群也越来越广,社保费的弊端也越来越凸显。

  “如果继续征收社保费将产生的一个问题是:由于社保费都有一个科目的对应,收谁的费将来要用到谁身上,资金的使用也仅限于缴费这部分人群。对于 目前没有参加社保的广大农民来说,虽然没有缴费,但也得有低保,国家就要拿出其他钱去补贴。如果改为税,这些问题就得以解决。毕竟改为税之后,社保资金就 进入了中央金库,国家再相应建立起社保预算,这笔钱的覆盖面会更广一些,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也更强一些。”刘桓说。

  刘尚希进一步分析认为,开征社保税将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一笔固定的财政收入,之所以这么改,为的就是社保全覆盖,夯实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

  估计“十二五”开征

  尽管开征社保税的诸多好处显而易见,但是何时开征,官方依然没有明确的回应。

  何时开征社保税,这个问题在刘尚希看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要把费置换成税,从社保费变为社保税,含义不一样,就变得非常复杂,开征需要较 长的时间。”

  刘桓告诉记者,如果开征社保税,首当其冲的问题是需要人大立法,人大通过之后再由国务院执行。具体程序是:国务院可以授权财政部税政司或预算 司,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设计方案,然后将方案返回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秘书局等部门,研究讨论意见办法是否合适。之后由人大常委会大会审议通过,一 次通不过,还有第二次、第三次,这个过程还很长。

  “按我的理解,谢旭人部长提出这个问题,应该是着眼于‘十二五’期间实现的。今年实现的难度很大,需要一定的时间去完成立法程序,以及调研和调 整方案的准备,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仓促出台几乎是不可能的。”刘桓说。

  刘桓进一步强调指出,“不要认为社保基金费改税是一个简单的改变,这意味着我国今后的社保结构体系将要发生大的变化,整个社保体系的模式将要重 建。”

  “社保”包括哪些?

  对于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基数一般为职工平 均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约为是28%、8%、3%、0.5~2%、1%,合计达到42%,其中用人单位 缴纳 31%,个人缴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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