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7 12:00
桂国税函〔2007〕2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1-17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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