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3-08 12:00
琼国税发〔1995〕06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3-08
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税务征管局:
现将国税发(1995)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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