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结果是产生会计报告,提交给管理层、投资者、债权人、税务局等内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会计实务中关于会计报告报送时间的规定基本上都是按公司惯例口口相传。不知道是否有人想过为什么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会计报告?原因是什么?不按时完成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关于会计报告报送时间的规定:
1、A股上市场公司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规定:
总结:季度报告一个月完成,中期报告二个月完成,年度报告四个月完成次年四月底前。
法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4月30日之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的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的半年度报告;每年10月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年度第三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本年度10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联交所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规定:“2、香港主板:
总结:中期报告三个月完成,年度报告四个月完成次年四月底前。
《综合主板上市规则》“送交(A)其年度報告,包括年度帳目及就該等帳目而作出的核數師報告(如發行人製備《公司條例》第379(2)條所指的綜合財務報表,則年度帳目須包括 該綜合財務報表),或(B) 財務摘要報告。上述文件須於發行人股東周年大 會召開日期至少21天前,有關財政期間結束後(無論如何不得超過) 4個月 內送交上述人士。在符合《公司條例》第437至446條以及《公司(財務摘要報 告)規例》所載相關條文的規定的前提下,發行人可向股東及其上市證券持有 人送交財務摘要報告,以代替年度報告及帳目。”
“中期報告
13.48 (1) 除非有關會計年度為期6個月或以下,否則發行人須就每個會計年度的首6個月發 送(i)中期報告或(ii)中期摘要報告給《上市規則》第13.46(1)條所列載的人士,發送 的時間須為該6個月期間結束後的3個月內。如其中期摘要報告符合《公司(財務摘要報告)規例》有關財務摘要報告的條文,發行人可向股東及其上市證券持有人送 交中期摘要報告,以代替中期報告。”
“業績的初步公告-整個會計年度
13.49 (1) 發行人每個會計年度的初步業績須按照《上市規則》第2.07C條的規定盡快刊登,時 間上無論如何不得遲過董事會或其代表批准後的下一個營業日的早市或任何開市前時段開始交易(以較早者為準)之前至少30分鐘。發行人必須在有關會計年度結 束後3個月內刊登有關業績。
(2) 有關初步公告須以發行人有關會計年度經與核數師協定同意的財務報表為基準”
“業績的初步公告 —上半年的會計年度
(6) 除非有關會計年度為期6個月或以下,否則發行人每個會計年度首6個月的業績, 均須按照《上市規則》第2.07C條的規定盡快刊登,時間上無論如何不得遲過董事會 或其代表批准後的下一個營業日的早市或任何開市前時段開始交易(以較早者為準) 之前至少30分鐘。發行人必須在該6個月期間結束後的2個月內刊登有關業績。”
二、A股与香港主板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差异:
香港主板没有强制规定季度会计报告的披露要求,一般A+H股公司会参考A股的规定比H股主板公司多一项季度会计报告的披露。案例:查了新鴻基地產 只查到了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三、实务中公司的会计报告披露时间的影响因素:
其一、会计法等会计法规的规定:
国有企业等需要向财政局报送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时限要求是按各地财政或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要求时间进行报送。
其二、税法规定:
主要是税务局要求按月报送的增值税时需要同步报送企业的三张财务报表,一般时限要求是增值税申报的最后期限原则上是每月的15日前完成报送。季度和年度是按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进行申报,一般是季度结束后15天内,年度结束后5月底前。
其三、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等公司内部的规定:
是由公司管理层或者公司的章程的规定时间进行会计报告的报送。
四、面对的压力和挑战:
实际上以上会计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中上市公司是需要披露经过审计后,并由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批准后,并且符合上交所等规定的完整的包含非会计信息的会计报告。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实际上一般上市公司需要在月度结束后五天内完成会计结账工作,才可能按时完成后续的内部管理层审批、外部审计师审计或审阅等相关工作,最后由董事会等审批同意后,交由董秘按规定日期对外披露。
五、会计报告的质量与时效性的冲突:
实际上从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在季度报告的要求上的区别就可以看出区别,香港联交所是在减轻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上的压力。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对于公开披露的会计报告的质量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会计报告的质量与给予制作会计报告的时间是有正相关关系的。未来进技术进步的前提下,对于上市公司的会计报告质量与时效性的冲突会更加突出。出现了会计机器人等AI技术等运用于会计报告中,是否会提高会计报告的质量?还是存在理论与实践的冲突的。一方面高大上的信息技术的进步加大了对现实中会计报告质量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企业中又对会计报告在人员等实质性的投入被各种高大上的AI等技术思维影响在不断的压缩投入。最后还有新会计准则等外部披露要求不断的快速变更产生会计报告披露的额外变化和复杂性增加。如何平衡上以上的会计报告披露的投入和产出实际上还是对企业财务管理者提出一道难题,需要财务管理者运用自已的智慧去实践去解决。
文字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