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4:35
2011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2011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问】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解答】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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