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21:10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0年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规定,我省2010年度第十一批申报认定软件企业的单位和申请登记的软件产品,经软件评测机构和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审查,符合“双软认定”条件,经审核,批准秦皇岛圣高软件有限公司为软件企业,BW-ML微机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嵌入式软件等29个软件产品准予登记。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须纳入行业管理,按照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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