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地方法规>详情页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批准2010年度河北省第十二批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通知

2011-05-19 20:10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0年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规定,我省2010年度第十二批申报认定软件企业的单位和申请登记的软件产品,经软件评测机构和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审查,符合“双软认定”条件,经审核, BW-ML微机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嵌入式软件等35个软件产品准予登记。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须纳入行业管理,按照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2010年度河北省第十二批准予登记的软件产品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