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地方法规>详情页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度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2011-05-11 11:18


鄂国税函[2011]57号

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省局组织对该单位2010年增值税进行了清算。经研究,现将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如下:

自2011年1月1日起,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增值税预征率为0.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1-5-11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