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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的意见

2011-05-05 19:58

每年在“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资金中超过25%部分和技改贴息中超过25%部分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

1、企业技术中心开发中涉及软件应用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

2、产学研联合推广项目中软件应用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

3、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中涉及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项目;

4、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项目中涉及软件应用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

5、软件及集成电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代理费贴补。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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