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1 10:51
第 一 章 财务管理概论
偿债基金的概念表述有变化,但内容实质没有变化。
第 二 章 财务分析
速动资产的定义发生变化,导致速动比率的计算有变化。(根据2009年注会新制度财务成本管理的思路进行的调整)
第 三 章 财务预测和财务预算
基本无变化。
第 四 章 筹资管理
无变化。
第 五 章 投资管理
基本无变化。
第 六 章 股利分配
无变化。
第 七 章 财务会计概论
基本无变化。
第 八 章 流动资产(一)
新增内容: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准则讲解中涉及,新教材中明确)
第 九 章 流动资产(二)
基本无变化。
第 十 章 非流动资产(一)
1.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改了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讲解与处理,对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情况及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征收做了详细说明
2.固定资产处置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讲解更加完善
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二)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增加了限售股权的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均涉及)
2.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核算,增加: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评估价值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评估价值作为改制时的认定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分红的核算思路有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方一律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区分投资前还是投资后分得的股利。删除了原教材的公式讲解,例题也按此思路作出修改。
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增加了"投资方与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讲解(按最新的完全权益法思路,增加此部分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均涉及)
5.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增加一条(211页)
6.增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章 流动负债
有一些细节的修改。
1.将"海关完税凭证"改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按新税法规定改为3%,例题数据作出相应修改
3.将"车船使用税"改为"车船税"
第十三章 非流动负债
1.专项应付款部分新增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添加)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2.完善预计负债的讲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作出的完善)
企业对已经确认的预计负债在实际支出发生时,应仅限于最初为之确定该预计负债的支出。也就是说,只有与该预计负债有关的支出才能冲减预计负债,否则将会混淆不同预计负债确认事项的影响。
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第十四章 所有者权益
1.库存股部分新增内容:
企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导致股份回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账面价值,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未分配利润的内容教材进行了重新编写,但内容无实质变化。
第十五章 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
1.新增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易货交易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涉及)
2.新增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商品销售的例题(完善处理),删除原教材例题(《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涉及)
3.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中增加: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涉及)
4.所得税核算部分,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讲解更加完善,并增加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所得税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涉及)
第十六章 会计调整
明确:股利分配方案属于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十七章 财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列报,教材进行了重新编写,填列方法的内容进行了大量完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作出的完善)
2.利润表的编制方法,教材进行了重新编写,且格式有变,新增两项内容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添加)
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教材结构有变化
4.新增现金流量的分类
5.对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编制方法进行了完善,并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进行修订。如,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应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不再计入"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6.增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方法:上年金额栏、本年金额栏的填列方法
来源:考试大-注册税务师考试责编:hr 评论 纠错
上一篇: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