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中央法规>详情页
2011-03-29 16: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现予公告。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6-30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