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12:00
粤国税函〔2011〕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1-2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防伪税控技术维护价格的复函》(粤价函〔2011〕37号)转发给你们。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由每户每年370元降低为336元。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调整防伪税控技术维护价格的复函
粤价函[2011]37号
广东粤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防伪税控技术维护价格的申请》(粤税函[2010]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由原来的每户370元/年降低致每户336元/年。用户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
上述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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