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税网上纳税申报须知:
一、问:纳税人办理网上纳税申报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在我市国税机关已办理税务登记(除实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外)的纳税人,可申请网上申报纳税方式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二)计算机能连接互联网,并同时满足以下配置:
CPU:PII以上;
内存:128M;
硬盘剩余空间:200MB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800×600以上;
颜色:256色以上;
操作系统:中文版Windows98,中文版Windows2000,中文版WindowsME,中文版Windows2003,中文版WindowsXP;
浏览器:IE5.5以上。
二、问:如何申请网上纳税申报方式?
答:纳税人申请实行网上纳税申报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或登录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直接下载,填写完毕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三、问:哪些银行支持网上纳税申报的划缴税款?
答:目前,已加入天津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天津银行。纳税人可在上述任何一家银行开立一般账户并签订划款协议。
四、问:为什么纳税人要与主管国税机关、税款划缴银行签订协议书?
答:协议书中规定了税务机关、纳税人、商业银行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划缴税款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法律及各自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在协议的签署、变更等流程上做出了具体规定。应该说,协议的签订,实现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极大地保障了纳税人的权益。
五、问:如何与主管国税机关、税款划缴银行签订协议书?
答:签订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或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后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一式两份)。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准后的《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两份交与纳税人;将签订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一份留存,一份交与纳税人。
(三)纳税人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签订后的《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银行留存一份),与划缴税款的承办银行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采取网上纳税申报方式但没有在可以划缴税款的承办银行开户的纳税人,需先开立账户再签订协议。
(四)纳税人与开户银行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银行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五)纳税人凭与银行签订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到主管税务机关验证开通协议。
(六)实行网上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遇变更企业名称、划缴税款账户,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按上述步骤重新签订协议书,验证开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