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二、将自有或租赁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公司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职工薪酬。同时,在计提折旧或交纳租金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例2]昌达公司为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职工共12名免费提供自有的汽车使用,假定每辆汽车每月计提折旧800元同时对于普通的车间工人共200名提供集体宿舍居住,该住房为公司租赁而来,每月租金共计24000元,假定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公司每月应进行如下处理:
借:生产成本24000
管理费用9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3600
在计提折旧、交纳租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3600
贷:累计折旧9600
银行存款24000
三、将企业已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给职工
企业有时以低于企业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或其他服务。应注意的是,企业以补贴后价格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与企业直接向职工发放房屋补贴或购车补贴不同,后者属于货币性福利。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将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年限的,企业应当将补贴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收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年限的,企业应将补贴金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
[例3]东方公司购入住房160套向职工出售。该公司有资格买房的职工共160名,其中管理人员20名,销售人员10名,生产一线职工130名。东方公司拟向三种职工出售的住房买价分别为60万元、50万元、40万元;拟出售价格分别为48万元、40万元、32万元。假定所有职工均在2007年度中购买了住房。
(1)假定售房协议中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至少在企业继续服务10年,那么应将补贴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公司出售住房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552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3800000
贷:固定资产69000000
出售住房后的每年,公司应按照直线法在10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并进行以下处理:
借:生产成本1040000
管理费用240000
销售费用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38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38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1380000
(2)假定售房协议中没有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那么企业应将补贴金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公司出售住房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55200000
管理费用13800000
贷:固定资产69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