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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牟利4万国家损失30万【税务稽查案例】

2010-10-20 20:15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非法收入4万元,却给国家造成高达30万元的经济损失。3月22日,长葛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涉案金额206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

  2008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现年43岁,长葛市人)从长葛市某金属有限公司购得该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给郑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涉案金额达206万元,给国家造成 30万元的税款损失。案发后,张某外逃。

  长葛市警方于2009年11月6日对张某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缉捕,然后组织人员多次到其居住所在地抓捕未果。办案民警积极做其家属和有关村干部的工作,受到感召的张某于今年3月22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在主动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退回非法所得4万元。

  目前,张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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