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7 15:01
生产企业按月申报“免、抵、退”税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按季汇总申报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经县级以上国税机关签署意见的本季度的分月《申报表》(第1、2联),及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发票等凭证。属于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必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本季度如有缴税的,应提供经主管征税国税机关审核盖章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需报送《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及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的有关凭证资料。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下一篇:二、纳税申报的期限【纳税申报】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