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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0:47
1、应抵扣税额=50000-850+9000-150 2、因为应抵税额66000>销项65000,因此本期实际抵扣65000,应纳0元 3、应税所得额=1000000-10000 应缴所得税额=(1000000-10000)*33% 亏损超过5年不能弥补,国债为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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