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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2010-08-24 09:31

    1、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的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担任董事职务而取得董事费,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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