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16:18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企业有义务按规定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来证明本企业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准备同期资料,将可能承担以下风险:一、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调查对象,二、行政处罚,三、被核定征税,四、不签署预约定价安排,五、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时另加五个百分点。
关于如何准备同期资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第二章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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