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私营医院是否缴纳营业税?

2010-08-04 10:02

问:以前年度收入缴纳营业税的私营医院,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是否不再缴纳?

答: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这里所指的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不分营利和非营利医疗机构。因此,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私营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