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在线咨询>详情页

固定资产被盗,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进行报损?

2010-08-04 09:32

问:企业固定资产被盗,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进行报损?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固定资产被盗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